馨声爱乐合唱团(NeoVoce Philharmonic Choir,简称 NPC)于2023年正式注册为加拿大联邦非营利性合唱艺术团体,由来自不同行业的热爱合唱、追求梦想的声乐爱好者和音乐专业从业者组成。合唱团秉承“以专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以专业合唱态度对待观众”的理念,致力于通过严谨的艺术表现和音乐实践为观众呈现优秀的合唱音乐会并传递情感共鸣。
馨声爱乐合唱团拥有丰富的演出经验,曲目涵盖西方传统合唱作品、现当代合唱作品,以及展现多元文化与不同语言的音乐种类。合唱团通过常规排练、年度音乐会、合唱工作坊、公开排练和参与顶级国际合唱比赛和音乐节等形式,展示合唱艺术的独特魅力。
自2020年以来,合唱团一直在艺术总监和指挥Leo Li的指导下接受系统、严格的合唱训练,音乐素养和演唱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合唱团根据团员个人音乐背景和能力进行梯队式训练,包括为专业和准专业声乐演员设立的“馨声歌手”、为准专业和非专业团员设立的“馨声合唱团”和为非专业爱好者们设立的“爱馨”梯队。同时,馨声爱乐下设古典弦乐四重奏,为海外华人子女提供优质的演出资源。馨声爱乐四重奏聘任Leo Li为作(编)曲和指挥。
2022年,馨声爱乐合唱团在多伦多参加了加拿大国家级合唱学术会议《加拿大合唱大会》的联动系列项目——公开排练。自 2022~2023 音乐季起,合唱团创办了品牌系列音乐会《聆听东方》。2024年,合唱团参加了在蒙特利尔举办的《加拿大合唱大会》中的网络音乐会项目。
2024年,馨声爱乐合唱团赴中国北京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合唱节,从全球300余支合唱团与演唱团体中脱颖而出,荣获“世界和平友谊奖”以及银奖和铜奖。
同年10月,馨声爱乐合唱团携手多伦多清华校友艺术团、大多伦多爱乐乐团,成功举办《〈黄河大合唱〉首演85周年暨加拿大首演75周年纪念音乐会》,由Leo Li担任指挥完整演绎整部8乐章《黄河大合唱》和经典中国交响合唱作品,获得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2025年,馨声爱乐合唱团启动了庆祝《“中加建交55周年”系列活动》,包括公开排练、合唱大师工作坊、专场音乐会及纽约卡耐基国际演出。合唱团与全球知名指挥家和本地一流合唱团体携手合作,促进中加文化交流,搭建东西方音乐互动平台。
馨声爱乐合唱团章程
馨声爱乐合唱团章程
(NeoVoce Philharmonic Choir Bylaws)
第一章 名称与注册
第一条 组织名称
1.1 本团中文名称为 馨声爱乐合唱团,联邦注册英文名称为 NeoVoce Philharmonic Choir(简称 NPC)。
1.2 本团为在加拿大注册的非营利组织,遵守加拿大联邦和安大略省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 宗旨与使命
第二条 宗旨
2.1 通过合唱艺术促进文化交流、多元共融,提升公众对音乐的欣赏能力。
2.2 丰富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音乐素养,培养相互尊重、合作与友爱的精神。
第三条 使命与目标
3.1 在大多伦多地区及更广范围内,成为华裔业余合唱团中的音乐水准领先者。
3.2 为团员提供专业级别的合唱训练,提升团队合唱能力与舞台表现力。
3.3 积极参与社区文化与音乐活动,推广合唱艺术。
3.4 举办对公众开放的音乐会,促进社区的平等、多元与包容。
3.5 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合唱艺术的多元魅力。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管理机构
4.1 理事会 为本团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团员选举产生,负责重大事务的决议。
4.2 理事会成员包括:理事长、秘书长、财务监理及其他理事。
4.3 艺委会
理事会聘任艺术总监/指挥。艺术总监/指挥组建艺委会,负责音乐方向、排练与演出质量。
4.4 行政团队
行政团队设团长一名,由理事会聘任;副团长1-2 名, 由团长任命。 行政机构由团长组建,设人事部,财务部,宣传部,后勤部,外联部及活动部。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五条 入团资格
5.1 年满18 岁,承认本团章程,遵守本团规章制度,热爱合唱艺术并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者 均可申请加入。
5.2 理事会有权因会员行为不当或严重违反团规而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 团员权利
6.1 参与本团的排练、演出、培训与活动。
6.2 在团员大会上投票、选举与被选举和提案的权利。
6.3 团员有自由退团的权利。
第七条 团员义务
7.1 遵守本团章程、规章制度和排练纪律。
7.2 按时缴纳团费。
7.3 积极参与排练与演出,维护团体声誉。
第八条 团费
8.1 团费金额由理事会及行政团队共同决定。
第五章 活动与演出
第九条 活动形式
9.1 定期排练
9.2 年度音乐会
9.3 音乐工作坊与开放排练
9.4 社区公益演出
9.5 国内外合唱节,合唱比赛及巡演
第十条 音乐水准
10.1 排练要求专业化,演出对观众负责,以高艺术水准为准则。
第六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财务原则
11.1 本团经费来源包括团费、捐赠、赞助、演出票款及政府资助等。
11.2 所有资金必须用于与本团宗旨相关的活动,不得用于个人私利。
11.3 财务收支必须公开透明,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交理事会及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制度的制定与章程的修改
第十二条 本团根据自身的性质和各岗位的设置,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须经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集体表决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馨声爱乐合唱团理事会。
本章程由理事会领导的“团章起草小组”制定,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于二0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生效。
馨声爱乐合唱团财务制度 (Financial Policy) 总则
1、合唱团严格遵循加拿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s (ASNPO)】,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唱团健康发展。
2、合唱团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日历年)。 特殊情况下,经理事 会批准,可以调整会计年度。
3、监督:设立财务监督小组,由财务长领导。监督小组由团员自荐或推荐,由理事会 (财务长)综合考虑后指定适合的人选。财务负责人定期向监督小组报告财务使用情况, 并每季度向全团做一次财务报告。监督小组有权随时查阅合唱团的财务状况。
4、收入:资金来源为团员会费、各界赞助、演出费及其他相关收入。所有的收入必须由 经手人填写审批表申报收入,由财务提供收入审批表和审批号码并入账,收入 (含现金 卡、购物卡、实物、支票) 。所有收入仅限于本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所有捐款收入按照捐款人的意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开销:可用于租用训练场地,聘请指挥、艺术顾问、声乐指导、钢琴伴奏等专业人 士,以及用于印刷资料、购买服装、置办设备、各种演出、对外交流、交通通讯等日常开 支。不可挪作与合唱团无关的用途。
6、报销:费用报销时,由财务提供费用审批表和审批号码,经办人填写审批表,写明所 支付费用的用途、数量、单价和金额,并附上原始发票,发送邮件给批准人审核批准。财 务根据审核同意的邮件支付报销金额及入账。
7、申报:严格按照加拿大财务条列执行申报。
8、审计:监督小组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如遇团内负责人离任或离团等情况,则需进行离 任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全面、完整;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财务 处理是否按章办事;现存资产是否与账簿记录相符;对应收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等。审 计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
9、本制度适用于馨声爱乐合唱团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部门和个人。
馨声爱乐合唱团行为准则
行为准则
NeoVoce Philharmonic Choir(馨声爱乐合唱团)
1. 宗旨与价值观 本合唱团致力于通过合唱艺术促进艺术表达、文化交流与社区参与。
全体成员应秉持尊重、包容、专业、诚信、协作与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并遵循加拿大社区规范与人 权原则。
2. 尊重、包容与公平
2.1 尊重的环境
所有成员应以尊严与尊重对待其他团员、团内负责人、工作人员、志愿者、合作伙伴及观众。
任何形式的骚扰、歧视、霸凌、恐吓或其他不当、攻击性行为,均不可接受。
2.2 公平与多元
合唱团致力于推动公平、多元与包容。
严禁基于年龄、性别认同或表达、性取向、种族、族裔、语言、宗教、残障状况或文化背景的任何 形式歧视。
成员应共同营造一个友好、支持性的环境。
3. 专业行为规范
3.1 参与与责任 成员应以负责、守时的态度参加排练、演出及其他既定活动。 如确需缺席,应尽可能提前告知相关团内负责人。
3.2 排练与演出行为 成员在排练和演出期间应保持专注、合作与尊重。 个人电子设备或与活动无关的行为不得干扰团体活动。
4. 协作与规范
● 成员应遵循已达成共识的排练安排、分配的声部、演出时间表及合唱团整体编制。 ● 演出着装规范及舞台呈现要求应按通知执行。
● 鼓励成员就音乐或组织事务提出建设性建议,并通过适当渠道沟通。
5. 沟通与团队合作
5.1 建设性沟通 鼓励开放、尊重且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沟通方式。 不同意见或关切应通过内部渠道,以专业方式表达。
5.2 团队精神 成员应以合唱团整体利益为重,彼此支持、相互尊重。 资深成员应协助并引导新成员,促进团体共同成长。
6. 诚信与道德责任
6.1 诚信与代表性
成员在所有与合唱团相关的事务中应保持诚实与责任感。
未经授权,不得以合唱团名义、隶属关系或声誉从事任何活动或用途。
6.2 资源使用
所有合唱团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歌谱、排练录音、内部文件、教学资料、演出服装、设备及数字文 件,均属于合唱团所有,或由合唱团依法授权使用。
上述资源的使用范围、方式及目的由合唱团统一决定。 成员仅可在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将相关资源用于合唱团事务。
未经事先书面批准,严禁擅自复制、传播、分享、公开发布、商业使用,或用于外部演出、其他团体 或个人项目。
在合唱团要求或成员退出合唱团时,须归还或永久删除所有属于合唱团或受许可管理的资料。 7. 对外形象与媒体
成员在公开场合代表合唱团(包括演出、社区活动、采访或网络平台)时,应保持专业、得体的言 行。
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任何机密或内部信息。
8. 健康、安全与法律合规 成员在合唱团活动中应遵守加拿大相关法律、演出场所规定、安全要求及公共卫生指引。 任何不安全、违法或不当行为均被严格禁止。
9. 违规处理 如违反本行为准则,合唱团可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提醒、警告、暂停参与活动或终止团员资
格。 所有处理将遵循公平、尊重与及时的原则。
10. 确认与承诺
参与合唱团即表示成员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行为准则》,并承诺共同建设一个尊重、包 容、协作的合唱团